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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日期:2007-1-25 14:43:42 点击量: 添加到收藏夹 发送给好友 第二百七十四条 售楼的所有宣传资料,包括售楼书、售楼广告等,由办公室同经营部拟稿,原稿由经理核准,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委托付印。 第二百七十五条 销售商品房的申报手续,含预售楼花、境外销售批文、外汇管理局批文、公证、按揭委托和产权证等,由办公室负责会同经营部、财务部办理。 第二百七十六条 房产销售结束后,由办公室、经营部、财务部共同负责写出工程项目投资效益总结报告,由经理审定后,上报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总经理。 第二百七十七条 样板房根据经理的意见,由工程部负责会同经营部、办公室拟定装修和施工方案、工期,组织施工及购置家私、花草等。样板房完成后,开放给客户参观,由经营部保管,直至售楼结束。样板房及一切家私由经营部会同办公室制定方案报经理批准后作出处理。 第三节 物业管理
第二百七十八条 工程项目确定以后,物业管理部门应派有关水、电等专业人员,参与专业工程的现场管理,了解和熟悉设备及管道、线路安装调试情况,以便于今后进行管理。 第二百七十九条 购房业主提出修改房屋的,在工程竣工前不予受理;在工程竣工后业主入伙前,经经理同意,按如下办理: 1.业主入伙前,由经营部通知工程部安排施工。施工队伍由工程部安排,不得由业主选择。并向业主收取总造价5%的施工管理费。 2.物业已移交给物业部门管理的,由物业部通知工程部安排施工。施工队伍由工程安排,不得由业主选择。并向业主收取5%的施工管理费。 第二百八十条 工程竣工后,在1年的维修保养期间,物业部门发现工程质量等问题时,应及时向工程部反映,由工程部责成施工单位及时修缮。 第二百八十一条 正常使用期(不含保修期),业主装修,应先报物业部门审查批准。如有大的改动影响结构安全或影响相邻住房使用功能的,先由物业部门会同工程部审查,报经理和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施工。 使用期间业主反映工程质量问题的,物业部门应立即通知工程部于24小时内派人进行维修,不得推迟拖延,影响信誉。 第二百八十二条 公司根据各住宅小区的特点,建立各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对各住宅小区进行统一、有效的管理。 第二百八十三条 各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处配备必析基层领导、管理员、保安员、水电工、清洁工等,对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百八十四条 住宅小区的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小区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管理业务,为住户提供优质服务,把小区管理好。 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管理处要保证住宅小区总体的美观、整洁和符合规划,严禁各种违章改建和搭建。 第二百八十六条 物业管理处负责对住宅小区内的道路、楼梯和公共场所(设施)进行管理和清洁,设立果皮箱和垃圾收集清运点,保持住宅小区清洁卫生,创建文明卫生小区。 第二百八十七条 住宅小区的绿化(树木、花草、草地等)设专人进行管理(负责淋水、施肥、喷药、剪枝、补种等)。 第二百八十八条 各住宅小区按实际需要配备若干名水电工,维护供水供电,保证住户用水、用电和电梯正常运行,统管小区内水电的总表和分表,每月定期向住户收缴水电费。 第二百八十九条 物业管理处负责维护和管理住宅小区内各项市政公用设施(道路、排水、排污、路灯、供气、消防等)和生活服务设施,确保各种设施有效和安全。 相关新闻: 下一篇:《超级营销与销售冠军培训提纲》 上一篇:销售经理应具备哪些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