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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日期:2007-5-23 12:27:23 点击量: 添加到收藏夹 发送给好友 第11条(二级销售代理的建立) ①乙为了扩大乙的营业·销售,可以设置在乙的管辖下的二级代理店。 ②乙跟在本条款①中的二级代理店的合同是在乙的管理·监督责任下签订。但是,合同内容等应符 合本合同·规章内容,不能给乙的二级代理店带来损害。还有,要向甲提出乙和二级代理店合同的 副本。 ③乙必须在跟二级代理店签订合同之前,把要签订合同的二级代理店的概况向甲做书面报告。(提出 二级代理店的登记簿副本·过去3期的结算) ④ 如果乙的二级代理店有不遵守本合同条款的情况,根据跟乙的合同,甲和乙间的合同有解除的可能性。 ⑤乙募集的二级代理店接受甲主办取得了对本商品的知识以后,才能开始营业。还有,如果本商品 知识不足就开始营业,跟顾客间的纠纷就要由乙负责解决。同时,上述的事件中甲和乙间的合同也 有解除的可能性。 ⑥跟乙签合同的代理店销售的本商品的零售价格不能破坏甲决定的价格。 ⑦乙和二级代理店还有各自的顾客之间的纠纷在当事者之间解决,跟甲没有任何关系,甲不承担任 何责任。 第12条(检品·检查义务和瑕疵担保责任) ① 甲把本商品缴纳给乙后,乙就产生检品·检查的义务。如果本商品缴纳后1周以内,这个时候 确认的瑕疵还有其他异常,即刻书面通知甲,甲按照通知进行商品交换等。但是,没有书面通知的 情况时,作为本商品正常完成缴纳处理。 ②乙如果接受本商品的交货之后放置1年以内发现了隐藏的瑕疵等的时候,根据乙的书面报,甲负 担一定期间内修补与代用品交换。 ③如果乙在向顾客交货·装置后有瑕疵及功能不可等的故障发生,必须在本商品的保证规定和保证 期间内中根据甲的负担进行本商品的交换或者修理,乙必须配合跟顾客的传达等。 ⑤ 在乙的管理下的搬运及设置工事等过程中发生的瑕疵,和由于乙的行为或者懈怠所发生的瑕 疵·故障·破损作为乙的责任由乙负担。同时,甲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3条(进修·教育) 乙作为本商品的一级销售代理店在销售·营业活动和本商品设置施工等时,购买一套本商品,并且必须在事前进行甲的技术·商品进修·施工进修等的听讲。这个条款对乙募集的乙的二级销售代理店也适应。 第14条(施工工事) 乙作为本商品的销售·营业业务的一环,能负责给顾客做本商品的设置施工。但是,要严守施工费用的适当性,不向顾客请求不当费用,还要严禁造成顾客对甲和本商品的信赖感的降低的行为。同时,对于乙,如果判明有上述的行为和失去信用的事实或者有失去信用的可能时,本合同解除,并且代理费用的处理按照本合同的第3条。 第15条(质量保证) 本商品的质量保证,本商品的应用手册里所记载的条款作为范围。同时,由于本商品的设置电气工程等发生的质量退化,损伤,功能失灵等的保证不在甲的保证范围以内。 第16条(销售·营业活动的限制) 乙在本商品的销售·营业活动过程中,必须严守下列的条款。不遵守的时候场合,解除跟乙之间的合同。 ①根据甲提供的(收费)销售促进及营业工具·商品向导(目录·传单等)进行的东西,乙自己制作的销售工具·营业工具等(包括广告宣传等)事前必须得到了甲的同意。同时,乙在甲的同意的情况下,乙自己制造的销售促进等(含广告宣传等)中必要的资料,样品等,可以由甲有偿提供。 ① ② 不管什么理由,乙不能接受来自海外的有关本商品的订货等的交易。 ③在没有甲的同意的情况下,乙不能把有关本商品的合同条款,转让或者借给第三者。 ④不可以进口和销售与本商品类似的商品。 ⑤不可以以不当的低价或者高价销售本商品。 ⑥作为严守有关特定交易的法律的同时,禁止恶用商法等的销售方法。不可做有损甲的信誉的任何行为。 ⑦必须充分地学会有关本商品的商品知识及支持技术,诚实地提高本商品的信誉。 ⑧甲在必要的时候,能够对关于本商品的销售及施工状况的进行调查,乙必须有诚意地配合调查。 第17条(合同期间和更新) ①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为止的2年。 ②关于本合同的更新,合同期满日的90日之前,甲和乙中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对对方进行合同结束通知的时候,本合同自动更新延长2年。 ③本合同期满结束后,乙丢失根据本合同或者本合同附属的协议取得的合同上的地位,严禁下面行为。 A 甲的商号,商标的使用 B对甲的信用,名誉有损害的行为。 ④乙如果在合同期间内,希望停止做销售代理店,不论怎样的理由,也不能把销售代理店的权利转让给他人。 第18条(机密保守) 甲和乙,在本合同期满结束后根据本事业相关知道的技术·业务信息不能向第三者泄漏。已经公布或者第三者已经知道的信息不在限制范围内。同时,在本合同结束时乙必须把本合同书,销售价格表,其他的根据本合同甲交给乙的资料,样品等规还给甲。 第19条(事前通知) 乙在下列事项变更的时候,必须事前通知甲。 ①商号 ②总公司所在地 ③代表人 ④使用印章 第20条(期限利益的丧失) 乙如果发生了下面的各种情况中的一个,丧失期限利益,必须拿着现金一次性付清债务。 ①不遵守本合同的时候。 ②受到滞纳处分及其他的处分,还有提出拍卖申请的时候。 ③提出整理,和议,破产,公司再生法等的申请或者被批准的时候。 ④营业的停止,解散,营业转让或者合并协议的时候。 ⑤支付停止·不能支付·债务超过等的恶化,或者有被判明这个趋向的时候。 以上的情况,不听甲的警告和不付清债务的情况,立刻解除本合同和基于本合同的各个协议。 第21条(合同的解除和损失赔偿) ①乙违反了本合同各条款中的一个,或损害了甲的信誉的时候,甲发出警告并且解除本合同和基于本合同的各个协议。 ②乙在在本条款的解除合同中不能妨碍甲的损失赔偿的请求。 第22条(纠纷管辖法院) 本合同的全部的纠纷和相关请求,都通过管辖甲的总公司所在地的法院。 第23条(不定条款) 如果关于本合同有不定条款发生的情况,或本合同的各条款解释有疑义的地方,甲和乙双方有诚意地协议解决。 第24条(信息提供) 乙为了改良提高本商品,根据自己的经验,顾客的使用状况等的信息向甲提供。同时,甲如果本商品及外部设备的信息有更新的时候,应该很快地把信息提供给乙。 作为本合同的证据,甲及乙双方签名·盖章之后,制作本合同2封,各人保存1份。 年 月 日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相关新闻: 下一篇:没有了 上一篇:房产买卖合同 |